喜歡小眾音樂是條辛苦的路,檔案難找、音樂難買,有時也會想到1976說的那樣,總是"不合時宜"。為了和其他人不一樣還是愛搞怪?我想所有理由以上都有,但更直接理由是,單純就是喜歡、就是覺得好聽,甚麼詭異的眼神或理由都變得不重要了。有很多種聲音聽起來很舒服,有很多音樂聽起來很順耳可只有一種心情屬於我喜歡的這一類。好比 The Rapsberry Field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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